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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2-18
随手记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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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天出门散步,地铁至张自忠路下车,步行至东四北大街吃一碗陕西小店的酸汤水饺,往回走,看见一位大叔带着一只穿花衣的小狗蹒跚走路,给小狗拍照,问大叔它几岁,大叔笑着指指嘴,原来是聋哑大叔,然后他抱着小狗走,我坐地铁回家。
到楼下听见一只猫在叫春,时节其实是对的,但是漫天大雪,听着猫叫春,还是有很错乱的感觉……
看了《the reader》,局部还行,整体却不觉得好,情节一度很刻意,结尾也结乱了,搞得像“知识改变命运”的宣传片。这样神散的剧本,演员再牛逼又能如何呢?
说说《本杰明巴顿》,前半截是拍的很好的,大气,沉稳,内敛。从爱情戏开始不好!为什么,这个故事最关键的点就是主人公与常人相反的生理过程,既然是反向,他与常人(尤以女主角为代表)在哪一个点相遇,以及有交错之后的对应的心理阶段,这是最有东西可玩的地方。
比如女主角在年轻追逐虚荣的那一段,给本杰明留下创痛,到了本杰明变成少年的某个时期,便必须有忽然理解了之前女人的心理这一幕,这才有戏。此外,少年的本杰明那一次不应该出现在女人面前,因为既不合本杰明的个性,也不合这电影的内敛调子——出现并非不对,而是没有承担起戏的前进。这场戏必然应该承前启后:首先应该交代他对女主角年轻时候的理解,然后应该把之后本杰明会失去记忆的情节,着落在这场戏上面,让他意识到自己将要出现的失忆,他的出现是为了永久保留最后的记忆。照片之类,最后让他握着一张照片死去,这是好的细节。本杰明死的时候,才会更加厚重。
所以,这故事没有做充分,到结尾抒情段落,变成只是类似阿甘式的见证,本杰明自身的反向特点产生的化学反应既不明确,高潮有强音,但不够厚重。不过导演david fincher已经足够让我吃惊了,这不像他一贯的路子。戏还是拍得非常出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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